按照九江市总体规划布局,为提升九江城市形象,优化交通环境,促进“大九江”建设,根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客运中心汽车站投入运营及整合市区客运站场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0]44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9座以上班线客运车辆严禁从泊水湖收费站进入市区,一律从荷花垄收费站进出; 二、长虹大道、长虹北路和金凤路严禁9座以上班线客运车辆通行(公交车除外); 三、从瑞昌方向开往九江的9座以上班线客运车辆,须从开发区九瑞大道、长江路、途径德化路、浔南大道至客运中心汽车总站。 所有进出城区的班线客车必须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严禁班线客车站外乱停乱靠、站外上下客和不按规定路线行驶,违者由公安交管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依法处理。 本通告相关规定自2017年4月10日正式实行。 九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7年3月21日